“要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偏不漏;要传好接力棒、新官理旧账,整改责任不能松、链条不能断……”日前,在宿松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监委委员罗军从问题查摆、原因剖析、措施制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出现措施制定“文不对题”、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宿松县委巡察机构通过拧紧整改“责任阀”、把好整改“质量关”、强化整改结果运用,不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拧紧整改“责任阀”。县委巡察机构严格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好“一把手”全面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督促新调任的“一把手”全面承接整改任务,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形成整改方案,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把好整改“质量关”。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在反馈问题接收、整改方案送审、整改情况报告等环节由“一把手”签字背书,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县委巡察办强化统筹协调职责,在审核整改方案时,协调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重点关注巡察反馈问题是否全部认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是否厘清,整改时限是否科学合理,整改措施是否举一反三、能够标本兼治,坚决防止问题“跑冒滴漏”、措施“空洞泛化”。
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宿松县委把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环节,县委巡察机构出台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将被巡察单位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效,作为考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为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为层层推卸责任,县委巡察办将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不管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都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整改不虚一事、不落一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推进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考核扣分。(通讯员 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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