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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图书馆馆长,中共党员。2016年以来,王某某先后指派张某、龚某等采取虚列开支报销账目、收受购书回扣等方式获取资金,违规滥发津补贴共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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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个人先后3次虚列开支套取资金3万元,收取二级书商购书回扣3000元,合计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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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还购买了4.4万元苏果超市购物卡,开具了办公用品或日用品发票,以读书活动纪念品的名义报销。后王某某以加班费等明目,将其发给单位部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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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发现这些问题后,将线索移交区纪委。后王某某主动交代了违纪事实。2018年2月24日,区纪委分别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理;给予张某、龚某党内警告处分。 |
党纪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