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及所属事业单位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进行了的巡察,并于2018年3月5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精心部署,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从整改分工、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等方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思路。2018年3月7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本次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分解细化为24项整改任务,并整理出《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要求局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与巡察办、组的沟通联系,形成局整改情况汇报材料,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中24项整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整改工作,全程盯办工作进度及成效,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
(三)严格调度督查,确保整改效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的追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采取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调度机制,坚持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及时研究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局巡察整改办公室根据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整改任务,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决不放过。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
1、党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党组政治核心地位不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明确了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突出党组核心地位。
(2)关于应由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一些重大事项由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党组职能被削弱,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一是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强化了制度保障,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宿松县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二是在2018年3月7日局党组会议上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党组议事决策流程,形成了层级分明、科学规范、团结高效的决策程序,提高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2、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上力度不够,缺乏担当精神
(3)关于2014年我县湿地外贷项目申报获准后,由县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但该项目历经林业局两任分管负责人,目前仍未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的问题。5月29日县政府第29次县长办公会议决定湿地外贷项目施工招标方案,随即我局协同代理公司正式确定湿地外贷项目中黄湖大桥施工招标文件,于6月26日报沙特审批,8月12日沙特回复意见招标文件审核通过。8月13日北京五矿代理公司确定施工招标文件挂网,8月14日代理公司就招标相关事宜和县公管局对接并报送相关资料,8月17日黄湖大桥施工招标文件正式对外发布。该项工作我局一直在全力推进。
(二)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3、政治理论学习不够
(4)关于学习存在表面化现象的问题。一是3月5日和3月15日召开了2次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学习讨论会。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党的知识测试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关于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时紧时松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于3月14日和4月15日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撰写的心得体会在局机关公示栏交流。
4、组织生活不健全
(6)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局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局党组成员于3月份和4月份分别到所联系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三是局总支于3月15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未有效落实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了督导检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局属三个支部在3月份和4月份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各1次。二是局属三个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
(8)关于党员评议工作时有时无的问题。一是局属各支部已按规定程序积极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党员参评率为100%。二是将评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通过评议活动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团结。
5、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
(9)关于选举违规操作的问题。一是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总支和支部换届选举。二是严格遵守总支、支部换届选举程序,杜绝违规操作。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落实标准、程序要求,确保换届工作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合章合法。四是时任局总支书记作书面检查。
(10)关于学教活动中存在应付现象的问题。一是通过“讲重作”警示教育“回头看”活动对照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高党员党性和宗旨意识。二是责令在“讲重作”警示教育活动中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的党员作书面检查,并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
6、党员意识不强,缴纳党费不及时
(11)关于2014、2015年林业直属单位支部党员均是每年年终一次性交纳的问题。一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新《党章》活动3次,进一步增强了党的理论知识和党员意识。二是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截至目前我局党费收缴率为100%。
7、对机关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12)关于局原总支书记于2017年7月下派扶贫村任职后,党组虽开会研究了总支书记人选,但一直未按相关程序调整到位的问题。一是按规定程序向县直机关工委报送总支书人选。二是经县直工委批准2018年3月局总支书记重新调整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8、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3)关于原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淡化,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分别对局属森林公安局、国有林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财务内审和作风教育警示谈话。
(14)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聚焦管党治党宽松软对标查找问题。二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台账,逐项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报销凭证的审核,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经纪律意识。
(15)关于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不严,违纪违法现象严重问题。一是重新修订了《林业局综合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管理、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办公设备管理等,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二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教育警醒党员干部注重自我管理。三是职工违纪违法案例均已被问责追责。
(16)关于党组支持纪检组“三转”不彻底问题。一是局党组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二是请纪检组对局党组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大额项目资金安排、重点工程建设、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全程参与并予以监督。
9、纪检组监督责任存在短板
(17)关于同级日常监督不力。如对原主要负责人违法违纪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检组加大督促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力度,加强对单位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二是主动接受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配合违法违纪案件查处。
(18)关于主动监督机制不畅,“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完善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纪检组履行职责提供支持和保证。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依然发生
(19)关于2013年林业局干部职工报销个人交通罚款共计600元;2014年报销个人刮痧费用294元;报销景点门票366元;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共计1080元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3月20日全部追回违规报销费用共计2340元。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违规报销费用的2人行政警告,3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人作书面检查的处理。
11、财务领域缺乏管控,存在廉洁风险
(20)关于林业局机关2013年、2015年房屋租金未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的问题。已于3月20日将2013、2015房屋租金上缴财政专户,并对分管负责人予以问责追责。
(21)关于林业局下属单位林场长期多头开设账户,风险隐患大,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问题。一是责令林场场长作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财务人员通报批评。二是林场仅保留农业银行的基本账户、县林场工会账户和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账户。三是及时修订了《县林场财务管理制度》。
(四)巡察县林检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领导班子及职工队伍不健全
(22)关于县林检局2012年成立以来,局长一直空缺,现由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班子力量不强的问题。一是已按规定程序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林检局局长人选。二是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松木制品和松木包装材料进行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
13、工作被动应付,主动防的重点不突出
(23)关于目前县林检局缺乏对我县有害生物防治系统全面规划,工作被动应付,主要工作方式是哪里出现病虫害,防治人员就往哪里赶,没有突出防的工作重点,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病虫害发生的问题。一是制定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二是对枯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4月底前完成清理任务。 三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拟悬挂诱捕器300个,设置诱木1000株,采购招标社会化防治公司对趾凤乡白崖寨、凉亭镇严恭山一带进行综合防治。四是确定安徽晨旺林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疫木定点加工企业。五是结合退化林项目重点对枯死松树小班进行修复,对1575亩松林进行改造,栽植油茶。
14、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工作认同度不高
(24)关于由于缺少资金和人手,县林检局对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宣传不够,导致林农和部分乡镇对有害生物防治的重要性、严峻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在我县已发现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缺乏认识,在除治该病虫害上有抵触情绪,配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安排专项防治经费50万。二是在采伐管理上,与资源管理股协作,对采伐个人签订“疑似松材线虫病疫木(枯死木)管理承诺书”。三是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四是对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有力促进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局党组将进一步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整改成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4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3项,正在推进1项,修订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宿松县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林业局综合管理制度》《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林业系统财务内审制度》等6项制度,挽回经济损失2340元,问责追责11人,其中政纪处分2人。
(二)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局党组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化、法治化。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倒查机制,围绕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深化整改成果。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检查已整改到位事项有无“反弹”“回潮”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把“回头看”作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常规性动作和重要举措。我局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竭力实施林业重点工作,促进宿松生态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7814992;电子邮箱:5926888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