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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许岭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宿松县365官方入口-app下载_365报价官网_365app下载365足球网站网   发布时间:2022-01-30 17:22   阅读量: 1379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许岭镇白云村等1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许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压实整改工作责任。许岭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锤炼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落实,形成了整改压力传导责任体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形成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许岭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工作方案。组建由镇纪委、财政所、扶贫办、民政办、村镇建设管理站、林水站等二级机构组成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和协调处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确保整改工作实效。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照任务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聚焦问题,细化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滴露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有造假情况问题

        一是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将此类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提高认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村民自治管理条例,今后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四是2019年6月已给予原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留党察看两年纪律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2.关于白云村、甘霖村、石庙村、碎石村村民自治存在薄弱环节,村民自治制度坚持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将此类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提高认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村民自治管理条例;四是石庙村、碎石村依规定足额补充村民代表,今后按规定开好村民代表会议;五是对甘霖村、石庙村、碎石村三个村总支书记提出批评,责令时任白云村总支书记辞职。

        3.关于碎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二是组织纪检委员参加县纪委开展的专题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三是建立村务监督制度和村务监督考核制度,配齐、配强村务监督班子。

        4.关于雨岭村民主集中议事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问题

        村两委班子认真学习民主集中议事制度,规范民主集中决策程序,做到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做好每一次会议记录。

        5.关于白云村、宏兴社区、大官村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整理扶贫项目资料;二是建立管理台账和扶贫项目台账,按年度分类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三是宏兴社区“宏兴路”项目原已调整至其他村建设,已将镇政府调整报告、县交通局同意调整批复等资料收集齐全;四是对白云村、宏兴社区、大官村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白云村、灯塔村扶贫资金项目产权分配不合理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掌握业务知识;二是白云村火龙果项目进行资金核算,重新明确双方资产和收益分配;三是灯塔村委会与正宏公司完善金银花烘干房产权归属协议书。

        7.关于矮脚村低保户未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问题

        一是加强对低保有关文件学习,熟悉低保评定政策和程序;二是将2019年增补低保户7人再次进行公示;三是对矮脚村支部书记、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矮脚村小额信贷贫困户贷款逾期未还款问题

        一是部分相关人员贷款已还款,暂时未还款人员已起诉到县法院,县法院于2020年7月已作出判决,9月份对当事人执行司法拘留;二是出台了小额信贷还贷镇村干部奖惩制度。

        9.关于甘霖村、雨岭村落实扶贫到户资金项目政策把关不严问题

        根据(松农秘﹝2017﹞192号)文件发放,允许每户超过2000元发放,已对贫困户特色养殖情况进行了核实。

        10.关于宏兴社区、石庙村、碎石村、许岭社区落实资产收益项目政策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根据《宿松县发展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许岭镇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宏兴社区已按期将取得的红利分配发放给贫困户;二是石庙村、碎石村严格按照县政府、许岭镇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调整受益对象;三是许岭社区严格按方案要求验收项目,补齐验收手续和资料;四是对宏兴社区、石庙村、碎石村、许岭社区等村(社区)总支书记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宏兴社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参与该工程项目验收人员按照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完善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四是对社区总支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12.关于碎石村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支村两委进一步加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二是碎石村两委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深刻检讨,剖析根源,统一思想,增强大局观念,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13.关于许岭社区落实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不到位问题

        许岭社区召开两委会商讨整改措施,并及时与社区卫生室每位同志沟通后获得一致同意,在原许岭老社区办公房边长期租赁一闲置民房建设社区卫生室,已达到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4.关于“一事一议”工程建设资料不规范、价格有虚增造价的情况问题

        一是对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量与资金数额认真复核,完善相关项目材料:灯塔村已完善“一事一议”项目合同资料,甘霖村对“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量与资金进行了复核,修改、完善了项目建设资料;雨岭村对“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量与资金进行了复核,实际施工工程量与资金投入合理。二是完善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度;三是村支两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学习,确保今后项目申报科学,符合实际,能够在批复下达后按期保质完工;四是对甘霖村相关人员申报项目不科学、不合理予以批评;对灯塔村村委会主任、报账员工作不细致予以批评。

        15.关于甘霖村、雨岭村、大官村土地流转资金未直达群众账户问题

        一是甘霖村、雨岭村、大官村等村督促包组村干协助村民小组组长与农户结清每个年度土地流转资金,完善发放清册签字手续;二是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6.关于宏兴社区、石庙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知识学习,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举一反三,对有关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对项目资金拨付中手续不全的及时补齐补全相关手续。对已完工未及时验收的工程项目组织验收;三是完善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四是项目建设资料规范整理;五是对石庙村危房改造验收资料管理有关责任人、村委会负责人、经办村干部予以批评,对宏兴对居委会负责人予以批评。

        17.关于滴露灯塔村村干部承包本村项目工程,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完善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禁村干及直系亲属承包本村工程;二是完善村干部所承建项目建设资料,核查相关项目结算财务凭证,委托审计机构对前期工程进行审计;对滴露村预付工程款进行了财务决算、审计、结算,收回了预付排咀组工程款3万元。三是举一反三,对村内其他工程类项目进行“回头看”,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规范。

        18.关于滴露村、灯塔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急躁冒进,致使村集体经济风险剧增,隐患突出问题

        一是经核查,因前期缺乏指标,滴露村境内道路建设比较少,2018年初,滴露村部分党员组干及群众代表多次到村提出修路要求。为方便群众出行并解决村组矛盾纠纷,后经滴露村党总支负责人多次到镇汇报及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先修路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再积极争取上级指标。二是由于当时灯塔村两委成员未按照工程施工相关程序性手续实施,村两委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测量和自验,确定了实施数量,完善相关资料,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三是原滴露村村总支书记、村委会负责人已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现已辞职。

        19.关于滴露村、白云村、灯塔村、甘霖村、石庙村、碎石村、许岭社区、雨岭村、大官村、矮脚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审批手续,滴露村、白云村、灯塔村、甘霖村、石庙村、碎石村、雨岭村、大官村、矮脚村等村财务手续均已完;                                                                                                                                                 三是许岭社区已收回应由个人负担费用,雨岭村针对原村干借款长期未收回情况,经多次催收,借款已收回;四是举一反三,已完成村级长期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往来账清理。

        20.关于白云村村务监督委成员承包村级工程,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治理活动;二是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度;三是白云村调整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配齐、配强村务监督班子;四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监督能力;五是建立村务监督制度和村务监督考核制度。

        21.关于白云村、许岭社区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凤凰圩下轮承包将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让全体村民参与,采取提前发出公告,公开竞标发包;二是到2019年为止,白云村长期挂账未收取的应收款已全部收回;三是对许岭社区老办公楼危房进行拆除,场地进行平整,对外进行招租,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盘活社区集体资产;四是对两村原主要负责人已给予纪律处分和责令辞职组织处理。

        22.关于矮脚村、雨岭村、甘霖村村集体债权长期挂账、底数不清问题

        一是开展往来账清理,梳理长期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度;三是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学习,村财务报账员参加了县财政组织的业务培训。

        23.关于矮脚村、甘霖村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工作站、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

        一是修订矮脚村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工作站建设方案,因村部院内拥挤,筹措资金在其他地方征地新建房屋,将该项站、室移出单独新建,已完成选址;二是甘霖村残疾人工作站麻将机已处理,资金已入账;三是矮脚村、甘霖村等村村委会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24.关于宏兴社区、碎石村、大官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调整2019年宏兴社区文化服务项目实施合同工程建设内容,并于2020年10月份对调整后的建设内容组织验收;二是重新修正完善大官村合同,对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合同、预决算及文化广场建设内容、合同、预决算以及残疾人工作站的建设内容、合同、预决算分类归档,严格实行财务审计监管,送交县相关部门给予审计验收;三是碎石村文化项目资料、记录已规范整理;四是对碎石村委会负责人、大官村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5.关于碎石村2018年度低保户死亡变更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对低保户低保资金已追回,并上缴财政所;二是全体村干认真学习低保申请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低保申请程序;三是对全村低保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对碎石村村原总支书记、原主任、总支委员等予以警示谈话,对村委会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26.关于滴露村、雨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治理;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三是配齐、配强滴露村、雨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建立村务监督制度和村务监督考核制度。

        27.关于滴露村党支部活动不正常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按程序进行了滴露村两个支部换届;二是将此类问题进行全镇通报,让大家举一反三,进行反思,提高认识;三是每月开展全镇支部组织委员培训,提高各支部组织委员业务能力。

        28.关于滴露村、灯塔村、宏兴社区、大官村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

        一是开展党组织建设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处理滴露村表现较差党员的帮扶措施及帮扶人;二是将此类问题进行全镇通报,举一反三,进行反思,提高认识;三是宏兴社区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防止出现“走过场”形式;四是按规定取消大官村不合格党员熊某党员资格和灯塔村杨某优秀党员资格,今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处置情况一律报镇党建办;五是对灯塔村总支书记、宏兴社区总支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29.关于白云村、矮脚村、宏兴社区、碎石村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不严肃问题

        一是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专项整治;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三是镇将每月开展各支部组织委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现按照程序取消违规吸收在外地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党员身份和预备党员资格;五是对镇、村相关责任人、经办人予以问责。

        30.关于白云村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已给予时任白云村总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要求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加强村两委廉政教育,杜绝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遵规守纪,强化财务监督,实行政务财务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建设,原白云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已辞职,并调整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31.关于矮脚村、许岭社区、雨岭村主题教育活动有走过场情况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发现问题后,及时安排相关同志重新认真写出检视问题材料,并将材料上交镇审核;三是将此类问题进行全镇通报,举一反三,提高认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2.关于灯塔村、许岭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要加强学习,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二是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党员交流群,及时与党员进行交流沟通;三是取消不合格党员党员资格;四是对许岭社区总支书记予以批评。

        33.关于甘霖村、宏兴社区、石庙村、碎石村、大官村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碎石村已按程序完成支部换届;二是甘霖村、宏兴社区、石庙村、碎石村、大官村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三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镇每月培训会议,并加强自学,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狠抓落实,常抓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压实联村科干、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的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村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严格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和小微权力监督管理;加大惩治力度,用制度措施防止资金使用问题发生。

        (四)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聚焦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警示教育,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努力推动许岭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7962001;邮政信箱:宿松县许岭镇黄湖大道1号许岭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9164656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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