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4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7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巡察整改思想基础
局党组通过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以上率下,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系统职工集体观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河北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坚定了全局上下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认真组织领导,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勇于担当,分工负责,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了全系统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要求上下一心、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制定了《中共宿松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18个问题逐个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系统整改工作,负责督促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措施的具体实施,做好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通过层层部署,组织保障,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严实督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局党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各项水利工作紧密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水利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制订整改台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机关每月开展1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职工集体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机关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懈加强党员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学习,增强政策观念。二是对少数撰写心得体会过于简单和抄袭的同志提出批评教育,责令重写,并且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原因剖析不精准问题
一是2019年5月20日已经收回出租使用的三间老办公楼房屋,5月28日停止对老办公楼供电、供水,加装2扇铁门并上锁,禁止人员入内。二是班子成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在线教育等进一步加强了理论学习,思想认识、担当精神进一步提高。三是修改完善、认真落实《中共宿松县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宿松县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中共宿松县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内容》、《机关作风建设制度》等制度,坚持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2021年6月份开展了水利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树立讲正气、有作为、敢担当风气氛围。
3.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未有效整改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组织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使每位职工熟悉知晓。二是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降低就餐标准。三是及时结算,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核查,压实主体责任。四是局党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学习新思想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不够问题
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在线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局领导将相关情况向县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已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
5.关于主责主业担当不足,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关于县城防洪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县城防洪规划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城排水规划编制,因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完成编制及县城排水规划暂未审批,故县城防洪规划暂不能完成编制。二是我局已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做好跟踪服务,待国土空间规划及县城排水规划审批后,立即完成县城防洪规划后续工作。
关于新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是新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编制完工结算。二是我局已加强与乡镇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三是要求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积极主动作为,增强攻坚克难的精神。
(2)针对乡镇实施的项目督促监管不及时问题
一是针对长铺镇白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我局已于2021年8月份协调项目法人单位和设计单位对现场进行查看,重新优化设计方案,白坞水库设计变更方案完成审查后,我局于2022年1月12日下达了批复。二是对还未竣工验收的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梳理,目前除白坞水库外其余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已加强与各乡镇沟通协调工作,切实做好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四是要求管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杜绝“等靠”思想,积极主动作为。
6.关于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水保方案问题
一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网络、执法车宣传水土保持法的基础上,我局印制了《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2000份,并送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主要领导以及县直部门和乡镇,为切实做好水土保持互联互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大水土保持工作的督查力度。我局通过宣传《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印发《关于开展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至各生产建设单位,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未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图斑销号已于2021年2月全部完成。四是加强了与发改、住建、交通、资规等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对接,确保所有生产建设项目都及时纳入有效监管。
(2)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不到位问题
一是梳理了历年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对未缴纳水保费的生产建设单位建立台账。二是通过积极宣传《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印发《关于开展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加大执法力度等方式,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催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尽缴,税务部门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实际2019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24208元,2020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625300元,2021年至12月底(含以前欠交)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994692.31元。
(3)针对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我局加强了与各乡镇项目法人的相互协作,加大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相匹配,2019年坡耕地项目已完成拨款5191782.05元,进度比达到83%。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快坡耕地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2019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3标段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完工验收,4标段2021年4月完工验收;我局2021年初已将坡耕地送审工作计划报送至县审计局,目前2016-2020年坡耕地项目已完成工程审计工作,下一步将组织竣工验收。
7.关于河湖管理工作有欠缺,依法治水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2019年、2020年水利部、省水利厅暗访反馈的24个问题均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整改要求和时限完成了整改并实行销号处置。龙感湖洲头乡段湖内圈圩2019年按水利部淮委整改意见实施了河湖联通并通过了验收销号,2020年底又按照水利部淮委回访意见进行了铲除并通过验收销号处理。针对白洋河桥下河面垃圾较多问题,县河长办当即将问题交办给了属地乡镇,属地乡镇及时完成了清理;针对白洋河水质较差问题,县河长办及时向县住建局进行了反馈,住建局制定了整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正在分步实施。二是2021年完成10处历史矮圩铲除任务。三是县河长办通过QQ办公群、电话等多种形式对乡镇、村二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一月两次提醒,并到实地指导乡镇、村级河长巡河,2021年以来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完成率均在90%以上,排名全市前列;组织各乡镇、工青妇等深入河湖沿岸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提高沿河沿湖群众爱河护湖的思想认识。四是组织水政监察大队及各中队开展“蓝盾2021-国庆”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执法行动、参加皖鄂赣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喜迎建党100周年长江采砂管理专项执法清江行动等系列活动。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8.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县信访平台信件存在回复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受理信访件进行梳理,加强与信访件流转各节点部门之间的联动,及时回复。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订了《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提高重视程度,做好人员变动过程的衔接。
9.关于工程组织实施方式不合规问题
关于复兴西片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局泵房屋面钢构防水维修工程,一是西排局2021年7月29日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学习了招投标法和《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县工程项目进场和招标范围的通知》(松公管〔2018〕48号),同时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县水利局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求各单位建设工程和维修工程,都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对数额较小不需招标的项目采取邀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三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鉴于车马河治理工程(二期)已实施过半,监理单位也能较好地履职尽责,后续监理任务由该公司继续承担,我局将持续加强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我局后期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如2021年7月,宿松县二郎河王店段防洪工程监理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今后由我局组织实施的所有项目都争取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确实不能进入的项目,由局班子会议确定如下选择原则:一是由班子会议直接指定;二是选择不少于5家资信好的公司进行摇号;三是向不少于3家资信好的公司发出投标邀请函后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会议确定选择原则后,由具体承办股室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局班子会议汇报确认。
10.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花凉亭灌区宿松管理处2020年1月第18号、5月第4号凭证列支费用进行了核查,是真实合规的,已要求花凉亭灌区宿松管理处完善了手续,并作出了书面说明;关于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2020年度账面反映收取近区电费现金共计25.7万元直接用于单位开支问题,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已进行了整改;对钓鱼台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招待费进行了核查,钓鱼台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修订了招待费管理制度,控制就餐人数、降低了标准。二是局党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我局每两年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财务专项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四是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财务管理。五是开展了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票据审核、报销、核算。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11.关于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不严肃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党组每年研究全系统党建工作不少于两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推动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制订“三级五岗”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总支书记、总支专职副书记和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利用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党课等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扭转少数党员重业务轻党务的错误思想。
1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二是认真学习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努力在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制订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检视问题等各环节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发言提纲报上级有关部门审阅把关。四是加强党性锤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严格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本着治病救人、与人为善的目的,开展相互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同时党组成员都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和支部组织生活。
1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教育抓得不紧问题
一是钓鱼台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党支部在2021年7月31日、花凉亭灌区宿松管理处党支部在2021年7月16日分别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党支部在2021年7月30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2021年6月23日,局党总支召开了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各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计划,互相交流学习,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强调。2021年9月8日至9日,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和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及时提醒、及时整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三是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加强各支部班子主体责任,把加强政治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开展水利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关于流动党员管理有缺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局党总支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强化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沟通,及时落实整改。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外出党员管理,钓鱼台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党支部和钓鱼台水库电站管理所党支部分别对外出党员建立了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做好日常联系沟通,确保所有流动党员纳入有效管理。三是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或电话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视频方式参加支部党员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
(3)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水利电力构件预制厂党支部在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局党组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局党总支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强化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职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要求水利电力构件预制厂党支部班子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深刻认识存在的不足,不断加强党支部班子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紧盯问题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56-7821673;邮政信箱: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362号宿松县水利局;电子邮箱:18130653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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