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定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5月20日,对2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及所辖2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洲头乡及所辖11个村级党组织、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县委第二巡察组:许岭镇及所辖12个村级党组织、县招商中心。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APP“码上巡察”和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和信访接待室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一)电子邮箱及举报电话:
县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8056900454
电子邮箱:ssxwdyxcz@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8075391334
电子邮箱:ssxwdexcz@163.com
(二)“码上巡察”:皖事通、学习强国、微信、支付宝等APP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宿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